很多老板踩的坑:把意外险当雇主责任的遮羞布
我在财产险这行摸了快8年,碰到的糟心理赔案例能堆半抽屉。 太多经营者的思路是:我给每个员工都买了意外险,出事了保险公司赔,我就没责任了。大错特错。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本人,赔的钱直接打给员工,抵不了老板该掏的法定赔偿。说白了,这是给员工的额外福利——员工拿到意外险的赔款,照样可以拿着工伤认定找老板要法定该给的赔偿,两不耽误。 那个火锅店老板就是典型。他给员工买的意外险,总共赔了不到1万块,但是算下来他该给员工掏的停工留薪工资、就业补助,加起来快4万。本来如果当初把买意外险的钱挪一部分配雇主责任险,这4万里本该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,根本不用他自己掏。
雇主责任险到底保的是什么,不是什么
很多人听名字觉得绕,其实逻辑特别简单。 它赔的本质,是雇主按照法律规定该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。举个最常见的场景:工厂的工人上班的时候被机器压了手,认定为工伤,本来该老板掏的钱——比如没交社保的情况下,本该社保基金出的伤残补助、医疗费用,还有老板必须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,只要这些责任在保单的保障范围内,就可以按合同约定申请理赔。 那什么情况不赔? 员工因为故意犯罪、醉酒、自残导致的受伤,不在保障范围内。还有那种跟工作完全没关系的受伤,比如员工周末自己约朋友爬山摔断了腿,哪怕他是你公司的员工,保险公司也不会赔。毕竟这个责任根本不是雇主该承担的,买这个保险也兜不住。别觉得保险公司故意卡人,合同写得明明白白,本来就不是该你担的责任,自然不会赔。 哦对,别觉得这个保险是大企业的专属。我之前碰到个开美甲店的老板娘,店里连老板带员工一共4个人,之前有个员工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,认定工伤,老板娘掏了快2万的停工留薪工资,小半个月的流水直接没了。这种几个人的小生意,其实最需要配一份——毕竟真出一次事儿,对小门店来说真的伤筋动骨。至于配多少保额,完全看自己的经营情况:交了全额社保的企业,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相对少一点,保额可以适当低一点;如果是没给员工交社保的小门店,风险敞口更大,更要把保障额度算足。真要投保和理赔,别踩这几个容易忽略的细节
别一听到“雇主责任险”就随便找个渠道买了扔一边。 投保的时候别为了省保费瞎凑人数。比如你开个加工厂,有20个一线操作工人,你别为了少交点保费只投10个,真出事的时候,保险公司会按实际投保人数和总人数的比例算赔付,最后亏的还是你自己。 仔细看条款里的伤残评定标准。不同条款的规则有差异,有的按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,有的按普通人身保险的伤残评定标准——同样是手指断了一截,不同标准下的等级评定差很多,对应的赔付金额自然也不一样。投保前逐字看清楚,别等理赔的时候才发现跟自己想的不一样。 还有理赔的时候,别上来就跟员工私了完了再找保险公司。之前碰到个老板,员工摔了腿,他觉得跟员工关系好,私下转了5万块钱私了,连个正式的赔偿协议、工伤认定材料都没有,转头找保险公司要理赔,根本没法走流程。真出事了第一时间报案,按保险公司的要求留好责任凭证、赔偿凭证,才不会白忙活。
作者|dananjin
排版|dananj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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